关于2009年国庆、中秋节休假 及节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的统一安排,经公司研究决定:2009年国庆、中秋节共休假8天,即:2009年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在这8天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假。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国庆、中秋节后,公司机关及附属部门执行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