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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
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
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6〕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江西省“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精神,“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努力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性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间发展改革的主要任务,建立责任制,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落实,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财税、信贷、土地等相关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行业准入标准,切实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全新格局。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着眼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全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增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必须遵循: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则;有利于推动全民创新创业的原则;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调整目标
  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到2010年,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19?0∶47?2∶33?8调整为13∶52∶35。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服务业的层次和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上升。
  2?产品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省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保持较大幅度增长。全社会R&D经费(研发经费)占GDP的1?2%,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0%;工业设备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中等水平;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整体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
  3?产品质量结构有新的突破。加快建设创新体系,实施名牌战略,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名优品牌产品100个;超10亿元的名优品牌产品30个以上;争创300个江西名牌产品,其中20个全国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
  4?产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力雄厚、主业突出,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力争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发展一批“专、优、特、精”的中小企业,培育形成30个左右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重达70%以上的特色工业园区,全省工业园区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
  5?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至2010年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各类污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推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模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重点培植1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由点到面开展。
  三、江西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按照“希望在山、潜力在水、重点在田、后劲在畜、出路在工”的思路,提高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土地整理,大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使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400亿斤以上;调整农业结构,优化生产布局,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强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水产等特色产业,力争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的比重提高到65%,养殖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提高到6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能力,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推广,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以培育特色农业为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名牌产品,着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构建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按照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的要求,加快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继续以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快铁路建设步伐,完善全省整体路网结构,全面提高公路网和铁路网的通达深度和等级水平;积极发展航运,加快形成以九江为龙头,以鄱阳湖水系航道为脉络的干支直达、江海联运的水运网络;加快完善机场设施,提高机场吞吐能力,形成完善的航空服务体系。
  建设安全可靠和稳定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坚持节约优先、煤为基础、多元发展、合理布局、保障安全,不断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继续加强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建设,合理增加火电、有序开发水电、积极发展风电、努力推进核电,着力优化电源结构,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高输变电能力和水平;加强煤炭资源勘察,加大矿井改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利用,加快实施天然气入赣工程,积极扶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石油替代资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建设调控有力的水利保障体系。以节约保护、综合利用水资源和确保防洪安全为重点,稳步推进水利建设。加强重点水利枢纽、主要堤防和分蓄洪区的建设,不断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开发和节流并重,合理利用水资源,逐步构建全省水资源总体配置网络和区域型供水配置网络,提高抗旱能力;实施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加大人畜饮水工程和灌区节水改造步伐。
  加快信息化进程,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着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不断扩展信息服务覆盖面,加快全省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
  (三)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的原则,在着力壮大工业规模、提高工业占经济比重的同时,不断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构建原材料工业、加工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工业格局。
  集中力量培植和壮大六大支柱产业,建设十大产业基地。以进一步扩大开放为突破口,努力加大有效投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规模扩张。突出优势领域,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一批高成长性的骨干企业,促进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力争到2010年,六大支柱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300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0%以上,重点建设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铜、有机硅、盐化工、氟化工、汽车、数字显示和现代家电、钨和稀土生产加工、特色陶瓷开发加工、中药现代化、服装鞋帽等十大产业基地。
  依托资源禀赋,大力发展重大基础工业。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加强矿产开发项目核准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大基础性地质、战略性矿产、紧缺矿种和矿山接替资源的勘查力度,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尤其注重加强铜、岩盐、萤石、钨、稀土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和资源整合,大力发展重大基础工业,着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加快高新技术的研发、孵化和产业化,力争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软件产业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同时,加快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扩散和渗透,以提高效能为重点,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顺应需求结构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全面推进全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步伐。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培育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传媒、中介服务、房地产及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兴服务领域,构筑“多层次、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机制灵活、开放度高”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要加强保护、利用和优化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大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高起点建设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建设规模大,集散能力强、功能齐全的现代物流园区,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大型超市、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和营销方式,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的现代商业流通体系;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有序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资产评估和信用担保服务,培育有较大潜力的战略策划、经纪代理、投资顾问、形象设计等专业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围绕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领域拓展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家政、维修、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养老托幼、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江西。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以缓解资源约束和加强环境保护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和加强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效体制和长效机制。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资源开采、资源利用、废物产生、再生资源产生、消费等五个重点环节,突出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山江湖、流通消费等五个重点领域,抓好大中城市、乡镇农村、工业园区等三个重点区域,大力推进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六项重点工作。通过示范和加强推广,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建成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园区,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有效缓解资源环境约束,使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更趋合理,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六)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升产业总体竞争力。围绕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水平和产业集中度,积极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和完善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合作互补型产业组织结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大型企业发展,以大开放的思路,以现有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业为依托,围绕产业集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通过裂变扩张、上市嫁接、合资合作、兼并重组、产业延伸、协作配套等多种手段和途径,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关联度大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龙头企业,到2010年力争江西铜业年销售收入超300亿元,新余钢铁、江铃集团、九江石化、萍乡钢铁超200亿元,新增5家超100亿元的企业。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特色农产品资源,积极发展“专、优、特、精”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产业延伸、产品配套、生产流通等方面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七)加快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争取关键技术有重大突破。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努力构建以企业为核心,以人才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运行机制灵活的科技创新体系。把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核心企业普遍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在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的同时,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重点加强对促进全省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主要作用的共性技术和行业关键技术的重点攻关,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共性技术方面:包括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信息技术、重大设备成套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精密和超细微加工技术、分离技术、新型材料的制造和应用技术、高分子材料的应用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仿生应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等等。
  行业关键技术:汽车工业重点加强新款车型、新型发动机及重要零部件的自主开发;航空工业重点加快对现有主导型号产品的改进改型;钢铁工业重点加强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自动控制和在线检测等技术的开发;机电工业主要以自主研发和推广高精度数控技术、数显技术、微电子技术为重点,增强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配套能力;中成药和生物医药产业主要加强研究先进的栽培、提取、纯化和制剂技术,重点开发一、二类新药、新型保健品、基因工程治疗药物等;食品工业重点加强基因工程技术、真空浓缩技术、冷冻干燥技术、微波技术、膨化挤压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化学工业重点加强新型催化、新型分离、节能及环保技术的开发,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建材工业主要加强新型聚合物、玻纤及其增强制品、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纺织工业重点加强新型功能纤维和产业装饰用面料的研发;陶瓷工业主要提升陶瓷成型技术水平,加强陶瓷新材料技术的研究。
  (八)加强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各地要依托自身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按照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尤其要强化对工业园区的政策引导,以提高产业集中度为重点,重点支持工业园区特色产业链延伸配套,形成产业集群的关键项目,着力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进产业链式延伸,企业集群式组合,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园区的投入产出水平,加快建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配套程度高、商务成本低的高成长型特色工业园区;按照产业发展的经济特性,以特色工业园区为依托,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全省分工合理、主业突出、比较优势得以发挥的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策保障机制
  (一)《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基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以及全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导向性、时效性、指导性和科学性。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目录未列明的产业和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者外,均属允许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允许类不列入《目录》中。
  1?列入本《目录》的鼓励类发展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要求,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质量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科技、外经贸、财政、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特别是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信贷支持、外汇管理、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应给予优先安排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2?列入本《目录》淘汰类的项目,禁止投资新建。对已建成企业,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属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的企业,要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属一定期限内淘汰、关闭、停产的产业和项目,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淘汰,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本《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和适时修订并公布。
  (四)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淘汰类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中的政策衔接问题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外经贸厅研究协商解决。
  (五)本《目录》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和项目按照产业集群的原则和准入条件,依法律法规,规划建设进入工业园区。
  (六)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次修订目录公布之日起自行废止。原发布的《江西省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及工业园区发展导向目录》(赣经贸产业〔2003〕34号)同时废止。
  (七)本目录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